虎年伊始,民权县人民法院新年工作早打算,及时谋划新的一年工作规划,出台八项措施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确保新的一年里工作再创佳绩,迈上新台阶。
一是规范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工作。业务庭对涉案标的物需评估、拍卖时,一律由司法技术科统一对外委托,司法技术科办结的各类案件必须装订成卷宗,由院评查问责办审查签署意见后方可归档,院纪检监察室不定期抽查;
二是规范适用强制措施和财产保全措施审批程序。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适用财产保全措施必须经合议庭评议,并实行报告书制度,由庭(局)长、主管院长逐级审核、批准;
三是规范延长审限、案件中止的审批程序。案件中止审理、执行的,必须提交相关证据,并经绩效考核办审查同意;
四是规范案件质量责任追究程序。实行案件质量责任倒查制度,不管何时查出案件质量存在问题,均要依次追究承办人、合议庭其他成员、庭长及主管院长相应责任,追究案件质量责任不因法官岗位调动而免责;
五是规范庭审秩序。禁止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办公室开庭,合议庭成员、书记员须分别于开庭前五分钟、十分钟到达审判场所,庭审时不得限制律师发言时间,缺席审判须有相关证据记录在卷;
六是加强保密工作。严禁本院法官过问、打探职务以外案件审理、执行情况,违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从严予以处分;
七是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强化庭长、主管院长把关责任,调解书、判决书均须经庭长、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并经评查问责办评查后上网接受社会监督;
八是规范司法救助工作。成立了“司法救助工作领导组”,由监察室、评查问责办、立案庭、审监庭、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和3名审委会委员组成,业务庭提交相关证据,司法救助工作领导组审议通过后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