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民权法院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存在的原因,出台四项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创新工作思路,树立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理念,找准适应当今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方法。工作中既注重发挥审判、执行工作的职能作用,同时又要注重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建设性作用,从根本上实现“三个转变”,即思想观念上的转变,改变就事论事的传统审判、执行模式,强调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将审判、执行工作置于阳光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思维方式上的转变,强调以合法性、逻辑性、中立性,创新性的法律思维模式,切实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工作重心上的转变,从“被动到主动出击”,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强调“调解优先,案结事了,服判息诉”。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着力构建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审判、执行工作管理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奖惩机制、监督落实机制、审判、执行质量控制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狠抓落实,通过制度的落实规范司法行为。
三、是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依法有效履行法律赋予的审判、执行工作的职能,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建立审判、执行环节跟踪检查机制,完善案件跟踪评查机制,逐步推行案件审判、执行结果公告制度,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队伍建设要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高效司法的迫切要求, 强调把公正、廉洁、高效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和基本政治标准,推行热线电话服务,制定廉洁制度,聘请监督员,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干警家属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