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邻里之间生气吵嘴本是平常小事,但近日睢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一起因故意伤害案引起的家庭纠纷案件,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杜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9年11月份,家住睢县城隍乡的杜某因出路问题与邻居张某发生口角,无奈因张家人多自己挨了一顿打,就气不打一出来,觉得自己受了委屈,跑到娘家哭诉自己的遭遇,并希望自己的弟弟为自己出出“怨气”,杜某的弟弟因身强力壮,平时也是争强好胜,听后很是气愤,觉得自己的姐姐受这样的窝囊气,简直是对自己的侮辱,气不打一处来,就召集自己平时要好的几个哥们到张某家出气,见到张某,二话没说,就棍棒相加,一顿猛打,导致被害人张某左眼眶骨裂,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法院经审理查明,杜某因为姐姐出气,召集多人帮忙,将张某打成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术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