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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扎实开展“涉农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0-03-01 15:53:36


        3月1日,全省法院“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虞城县法院立即召开中层副职以上工作会议,认真按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学习领会张立勇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此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认真排查涉及农民工工资等类案件。严格按照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业务庭、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要认真排查涉及农民工工资等类案件,建立台帐,逐案落实案件责任人、分析案件特点和办理措施,确保按期结案。

        二是开设涉农民工权益纠纷诉讼的“绿色维权通道”。 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案件作为办理的重点,为农民工开辟“快立、快审”的绿色通道。通过加强调解,适用简易程序、财产保全、先于执行程序,使涉农民工案件及时解决、权益及时实现。

        三是加大对弱势农民工的司法救助。根据案件当事人不同情况,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确保经济困难的农民工能及时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针对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诉讼能力偏低的情况,专门设置方便农民工诉讼的导诉窗口,引导农民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是启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相关行政部门、工会维权部门、调解委员会、司法救助部门的沟通与联动。通过多部门的协调建立一套解决涉农民工诉讼的联动机制,更加全面完善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是增强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法律宣传力度,深入农民工集中的工厂、建筑工地,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为农民工讲解最新的劳动合同维权法律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本领。同时高度重视农民工涉诉信访,对信访农民工热情接待,及时处理、答复。

        六是加大农民工权益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强制执行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立案,确保农民工权益案件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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