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工作信息

永城市法院“四项措施”扎实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0-03-02 09:11:38


        3月1日,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后,永城市法院立即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

        一、建立长效机制。永城市法院迅速成立了以院长江长涛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办公室主任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领导小组,各业务庭庭长为具体责任人,明确责任,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二、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法律和党的政策的温暖,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

        三、进一步畅通“诉讼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确有困难的群众,实行诉讼费减、免、缓,切实保障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切实让农民工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四、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案件调解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农民工工资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基层组织、社会知名人士共同参与处理,联动调解。积极开展庭前调解,着力加强庭中调解,认真进行庭后调解,尽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