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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三项措施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0-03-03 16:28:02


        3月1日上午,省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永城人民法院行动迅速立即部署该项工作,成立以院长江长涛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三项措施保障活动贯彻落实。  

        一是畅通维权渠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凡符合受理条件案件,一律享受“两优、一缓”政策,即优先排期,优先审理,并酌情给予缓交诉讼费,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行。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多采用支付令等快捷简便的方式等,全力提高审判效率和执行到位率。

        二、是强化诉讼调解。有针对性地加大案件的诉讼调解力度,加强与工会组织、仲裁机构和乡镇调解组织的协调、沟通,做好该类案件的协助调解和委托调解工作,多途径、多方式依法尽快实现农民工的实体权益,实现案结事了。        三、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各业务庭在农民工工资案件排期、审理和执行中加强沟通联系,协作配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能够直接送达的案件,全部交由速裁调解工作室审理,发挥速裁机制程序简捷、审理周期短、解决纠纷彻底的特点加快案件审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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