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十条禁令”,确保队伍风清气正,审判公正高效,管理规范有序,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结合实际,采取六项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一是制作提示标牌。统一为庭室每人制作“十条禁令”标牌,放置在办公桌醒目位置,时刻提醒干警牢记“十条禁令”。
二是制作明信卡。将“十条禁令”和监督电话统一制作成明信卡,在干警办案时发放到当事人手中,接受当事人的监督。
三是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通报“十条禁令”内容,邀请社会广泛监督。
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向群众宣传“十条禁令”的具体内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十条禁令”,接受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
五是采取定期笔试和现场抽查的方式,对干警学习“十条禁令”情况进行抽查,做到令行禁止,铭记在心,认真执行。
六是加强内部监督,由院纪检监察室对“十条禁令”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适时组织通报讲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