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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三项措施”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3-08 09:29:25


        虞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宗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诺言,积极落实河南省高院开展的“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切实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立案工作的第一要务,不断完善各项便农惠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为涉案的农民工提供诉讼便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一、创建农民工案件的“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案件,实行诉讼指导、立案审查、诉费收取、办理缓减免手续、受理查询等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来院一次就办完立案手续。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假日立案等便民措施。对家庭确实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根据其申请,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使农民工实实在在感受到“绿色通道”的便捷效果,感受到司法的人性和关爱。

        二、建立“立保调”一体化工作模式。实现立案与诉前保全工作紧密衔接,诉前保全与诉前调解、和解同步开展,同时,速裁庭快裁快决,力争在第一时间以最小的成本、最便捷的方式有效化解农民工矛盾。立案庭通过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方式,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协调多部门联动,拓宽维权渠道。农民工是弱势群体,立案庭除在法院的第一道防线上给予更多的关怀外,还积极协调劳动部门、工商部门、城镇规划部门等对“问题企业”、包工头予以制裁,形成“欠薪单位人人喊打”的局面,协调各部门运用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切实为农民工撑起一把巨大的保护伞,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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