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民法院在该县2009年度目标考核中,取得党群系统第一名的好成绩。该院院长张孝勇深有感触的说:“民权法院之所以取得这么好的成绩,和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密不可分。”该院在日常工作中主要坚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是不断增强人大监督意识。在全院长期开展“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理念教育,使全院干警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正确处理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努力探索新时期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最佳方式。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代表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法院的司法环境不断优化,司法作风不断改进,群众对法院的信任感不断提升;
二是及时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该院主动将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除了每年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面工作外,有关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安排、重大工作举措、重大案件审理,都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获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依靠人大的支持,解决复杂问题。对社会影响大、解决难度大的案件,特别是被执行人涉及人大代表的执行难案,以及需要对涉案的人大代表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案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积极争取人大的支持,妥善化解尖锐矛盾;
三是及时办理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为了便于全程跟踪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落实情况,该院实行了严格登记制度,对人大交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由信访办进行详细的登记,使之一目了然。工作中把认真查处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成立了督办领导小组和人大代表联络室,具体负责督办每一起信访案件,逐件报告处理结果。对于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都组成专门小组进行核实处理,对于反映情况属实的,进行严肃查处,对于查证不属实的,给人大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进行反馈,以保证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四是加强联络沟通,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 为了增强司法透明度,充分展示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该院院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视察工作。凡是具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人大代表关注的重大案件,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2009年,该院先后召开了三次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了座谈,代表、委员们就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向法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加强、改善与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络和沟通,改善了人民法院外部执法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审判工作,有力促进了该院工作全面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