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中,永城市人民法院的女法官任丽、李芳等主动放弃节假日,即时调解审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及赔偿款的案件。
2009年4月,马立云与王仁民、王建设、王学习签订协议,由马立云为王仁民、王建设、王学习建设厂房。谷秀成系马立云组织的农村建筑队里的一名工人。2009年4月9日,在为王仁民、王建设、王学习建设厂房时,不慎从两米高的脚手架上摔下致伤。谷秀成于同日到医院住院治疗,所花医疗费8608元已由马立云全额支付。2009年7月10日,谷秀成之损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支付鉴定费650元。后因谷秀成再次要求马立云赔偿时双方发生纠纷。谷秀成向法院起诉,要求马立云赔偿伤残鉴定等费用33200元。同时要求厂房受益人王仁民、王建设、王学习负连带清偿责任。
承办法官了解基本案情后,当即决定立即前往马立云处送达有关诉讼材料。马立云看到谷秀成起诉自己,情绪非常激动,认为谷秀成刚刚跟随自己干了几天建筑活,就受伤住院。住院期间谷秀成所有医疗、吃喝招待花费均有自己承担。况且谷秀成之伤是由自己故意行为造成的,现在又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太不合情理了,就坚决不肯接收相关法律手续。承办法官看到马立云抵触情绪很大,就主动和马立云拉家常,在不交谈中向马立云释明法律,讲解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法院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的决心。最终使马立云在思想上转变了认识,同意接收相关法律手续,并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该案。看到案件有了新转机,承办法官马上召集谷秀成及王仁民、王建设、王学习到马立云在永城市演集镇的建筑工地进行现场调解。经过四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本着让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对方的难处,互相理解对方的心情,加之谷秀成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的情况下,最终促使三方达成调解协议:马立云一次性赔偿谷秀成残疾赔偿金、误工、护理及13天工资等费用共计7000元;王仁民、王建设、王学习共同赔偿谷秀成各项损失1000元,并当即如数履行给付义务,使这起刚刚立案的农民工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受到当事人及在场农民工的一致好评。
当谷秀成接过8000元现金时,激动地连连说:“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把这件事办好了,还把赔偿款和我的工资一块办好了,你们不愧是人民的好法官,谢谢你们,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