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以来,虞城法院执行局,不断转变办案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方法,运用“四点执行法”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确保该类执行案件立案一起执结一起,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抓住时机,选准“主攻点”。牢固树立“廉洁、高效”的执行新理念,不放过可使案件执结的任何时机。为了保证执行工作的有序进行,该院执行局法官认真落实 “不违法执行,不私自执行”的禁止性规定。
二是号准脉搏,选准“结合点”。即在执行案件中选准以下结合点:选准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的结合点;选准和解结案工作的结合点;选准当事人双方案件的解决与未来可能出现情况结合点。
三是以情感人,选准“感化点”。适时换位思考,耐心教育、劝导,用真情感化当事人。特别是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中,注重当事人的心态,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问题,不放过任何可以结案的突破口。
四是以理服人,选准“沟通点”。针对当事人法律意识谈薄的普遍现象,执行法官全面及时进行释明指导,加强与当事人之间的有效沟通,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不失去任何一个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的积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