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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中自我加压扩范围 “三快二高”保权益

  发布时间:2010-03-10 09:51:51


        在省高院统一部署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中,永城法院自我加压,主动扩大工作范围,除按上级法院要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排查外,把当事人系农民工的其他案件也纳入排查范围,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近年来未结和新收正在办理的此类案件,逐案建立台帐,对所存积案逐案查找、分析未结原因,连同新收未结案件,逐案制定审理、执行方案,全院动员,全体参与,分工协作,各负其责,抓住当前有利时机,集中办理。

        在审理、执行程序上,要求快审、快执、快结案;在实体处理上,要求赔偿主体适用标准就高、精神损害抚慰金赔付标准靠高,即在审理受害人为农民工的各类损害赔偿案件中,凡在城镇有经常居住地,且其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的,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均按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为农民工的当事人遭受精神损害,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幅度适当提高。最大限度、切实有效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力求使活动取得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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