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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官巧执行八农民工喜得工款

  发布时间:2010-03-12 10:20:16


        3月11日上午,王祥宝、张海涛等8位农民工不到8点就赶到睢县法院,将一封感谢信交给睢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公民,拉着执行法官的手动情地说:“原以为找不到工头我们的工钱没指望了,想不到这么快就为我们要回来了,您们法官真神了!”

        原来,王祥宝、张海涛等8人均为睢县寥堤镇罗阳村农民,2008年夏季,他们到被执行人睢县尚屯镇余楼村村民蒋成峰在郑州市承包的建筑工地上干活,除去平时向蒋成峰借支的钱款外,经结算,蒋成峰尚欠八人工资款17405元,经多次催要,蒋成峰一直推诿不给。2009年6月30日,八人向睢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蒋成峰未到庭参加诉讼,睢县法院于2009年11月18日对该案作出缺席判决,判决蒋成峰给付王祥宝等8人工资款17405元,判决送达并生效后,蒋成峰仍推诿不予履行。王祥宝等8人无奈,于2010年1月19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睢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蒋成峰家,但始终见不到蒋成峰,其父称其在外地已有近一年没有回家,且不知道蒋成峰具体在什么地方,执行法官让其提供蒋成峰的通迅联络方式,其称蒋成峰有事时才向家打电话,家中没有蒋成峰的联系方式。执行法官一方面给被执行人蒋成峰在家的家人讲明案情及利害关系,让其协助法院做工作,尽快通知蒋成峰回来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将自己的联络方式交给被执行人蒋成峰的父亲,以更好地共同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告知申请人利用与被执行人同村的优势多加关注,一旦被执行人回来过春节,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可是直到2010年春节后上班,被执行人蒋成峰还是没有回家,该案执行工作因始终查找不到被执行人及其可供被执行的财产,一时陷入了僵局。

        3月1日,“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开始后,执行法官对该案又重新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被执行人蒋成峰既然没有回家过春节,根据当地风俗,其在春节期间很有可能会与家人通话联系,其家人也定会把法院去他家执行的情况告知给他。于是,3月2日执行法官再次赶到被执行人蒋成峰家,找到其父亲蒋洪家,在执行法官耐心说导下,蒋洪家终于说出春节期间蒋成峰曾与家人通了电话,并得知了蒋成峰的最新联系方式。在获得这一重要线索后,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当即拨通了蒋成峰的电话,告知了其应履行的义务以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以后,执行法官每天晚上都坚持给被执行人打电话,用身边的案例、农民工的辛苦等不厌其烦的做其思想工作,在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使蒋成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3月8日,其通过电话要求其父亲帮助准备钱款,尽快给付申请人。3月10日被执行人之父蒋洪家携款来到法院,把应付的执行款交给法官,承办法官在收到钱款后,立即驱车赶到8位申请人家中,送去了他们期盼已久的工资款。8位民工为拿到工资欣喜万分,非要留法官吃饭,被婉言拒绝后,他们经协商共同写了一封感谢信,于2月11日一大早就送到了法院,于是出现本文开头感人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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