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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女法官“三八妇女节”3小时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发布时间:2010-03-12 16:24:12


        3月8日下午,会亭镇村民徐发祥握着张艳庭长的手激动地说:“谢谢你放弃节日休息时间,帮我讨回了辛苦钱”。

        3月8日下午3点,夏邑县会亭法庭庭长张艳接到徐法祥的电话,徐陈述说:杨士印是干羊毛衫生意的个体工商户,在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期间,杨士印雇佣我在新疆等地销售羊毛衫,约定每月2000元报酬,我共干了70天,共计4700元,杨只给我支付了2700元,下欠2000元,后杨以种种理由未予支付,我家里因为出现了一些意外事故,致使家中的积蓄已经用完,并且欠了很多债,家里连孩子的学费钱都是借的。要求起诉杨士印让他偿还工资。张庭长认为,虽然这个案件标的额小,但是对徐法祥这个并不富裕并急需用钱的家庭,确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应尽快处理。于是张庭长和干警一起上门为徐法祥立了案。而后立即驱车到被告杨士印家里,当张庭长说明了来意后,被告很是生气,说原告太不给面子了,不就区区2000元钱吗,我要有钱能不还他吗,还这么大动干戈的起诉我。几位同志耐心的听着被告的诉说,等他情绪稳定下来,张庭长介绍了徐的家庭近况后,说:虽然2000元对一般的家庭来说,不算啥,但对原告的家庭却是个不小的数目,我们互换一下角色想一想,人都有困难的时候, 在你要求别人理解你的同时,希望你也能了解别人。终于在张庭长的耐心劝导下,被告认识到了原告也是出于迫不得已,理解他的苦衷,希望双方不要在这件事上伤了和气,表示愿意还钱,并当场拿出2000元欠款。张庭长接到欠款后,又驱车将钱送到徐法祥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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