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夏邑县人民法院院长林运升带领干警将价值2千多元的化肥、农药及时送到了刘店乡荣庙村,并亲自将其发放到5户被拖欠工资的困难农民工手中。
2009年下半年,刘店乡荣庙村村民康旗、董利等人跟建筑工地包工头郭某在夏邑县重点高中分校的建筑工地上干活,当时郭某与他们约定:大工每天70元,小工每天45元,等工程结束后,郭某仅支付了他们部分工资,下欠2万元,经多次催要,但郭某一直未有给付。春耕时节已到,急需买化肥、农药,这十几位农民工将郭某诉至法院。夏邑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该起案件,为了不误春耕,院党组决定在为他们办理了减、缓、免交诉讼费的同时,为最困难的康旗、董利等五人进行司法救助,为他们买来化肥、农药等春耕物资。
在发放物资时,院长林运升说:你们的案件我们将以最快速度办理,一定要甩开思想的包袱,解决思想上的顾虑,早谋划、早动手,不误农时,抓好春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