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年活动开展以来,商丘中院民三庭将定纷止争作为民商事审判的终极目标,提出了“全力调解、全员调解、人民满意、案结事了”的工作思路,在办案过程中着力创新调解方法,拓宽调解空间,加大调解力度,建立了以调解工作分层管理、庭长包案协助调解的助调机制,突出“五个层面”的层进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第一层面即承办法官先期调解。对外力影响小、诉讼成本小的案件,在庭前由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在摸清案件背景和争议的焦点,准确把握矛盾动态的基础上,找准调解突破口,尽力促成庭前调解,有效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第二层面即合议庭全员调解。庭前承办人不能调解结案的,及时告知合议庭,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在开庭审理中和庭审后互相配合调解,分清是非责任,打消当事人的顾虑,引导对案件结果正确的心理预期,不同人从不同角度分头做工作,力促案件的和解解决。
第三层面即调解能手协助调解。合议庭调解有困难的,庭里统一调配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能手协助调解,充分发挥调解能手耐心、细心、热心的特点,运用多种调解技巧和调解方法,带动调解工作的共同进步,合力解决矛盾纠纷。
第四层面即庭长包案帮助调解。合议庭和调解能手协助调解后均认为案件疑难复杂、矛盾尖锐难以调和或者社会关注的焦点案件,报庭长备案,由庭长指定人员成立助调组,庭长亲自担任组长,出面帮助调解。由庭长对备案的案件逐一分类,进行调研,做到心中有底数、行动有策略。在遇到合议庭报请备案的疑难案件时,亲自会同合议庭或助调组成员共同下乡巡回调解,协调、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靠群众查根源。庭长通过对纠纷全过程的参与了解,寻找重大疑难案件的突破口,最终促成案件调解解决。
第五层面即主管院长出面调解。庭长无法调解解决的案件,主管院长亲自参与调解,通过直接面谈、迂回协调、耐心听讲、交心劝说等调解方法和技巧,把握调解时机,做到理与法结合,法与情相通,情与理相融,因案而异,灵活调解,真正“调”出和谐,彻底“解”去纷争。
民三庭自实行助调机制四个月以来,共向庭长申报备疑难案件29件,未结7件,调解结案22件,成功调解率为100%,有力地推进了全庭调解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