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中深入开展强化司法为民活动,出台“三个增强、四个转变”司法理念政策,严查干警司法作风,全力打造执行法官队伍新形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个增强”即:一是增强宗旨意识,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意识摆在首位细看详查,发扬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切实增强审判服务意识,看执行工作中服务机制是否健全、便民诉讼是否落到实处。
三是增强法律意识。围绕“学习型+能力型”法官队伍建设目标,深入检查干警学法用法守法的思想意识,看对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与适用情况,每名干警是否都在争做学法的先行者、用法的能手、守法的楷模。督促不学无术、滥竽充数的思想得到切实转变。以此积极营造法院文化特色氛围,让社会公众真正感受到法院是个威严、圣洁、典雅的神圣殿堂。
“四个转变”即:一是转变纪律作风。让干警深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等关于审判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的学习记录和心得体会,查找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作风,是否做到了不该做的不做,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去的不去。教育广大干警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审判纪律,依法行使执行权,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纪律作风明显转变。
二是转变大衙门作风。检查执行干警在工作中有没有不关心、不尊重群众的衙门作风,法官高高在上的官僚主义思潮是否得到根本转变。让其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密切关注群众疾苦,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是转变审判作风。转变在执行干警队伍中存在的特权思想突出、服务意识淡薄、公仆意识丧失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态度冷漠生硬,办事推诿粗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良现象发生,使执行作风明显转变。
四是转变执行法官形象。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执行法官办理案件时,应以“构建和谐、创建平安、促进发展”为主旋律,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疾苦,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使执行法官的形象进一步在人民心目中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