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中午,夏邑县人民法院利用午休时间调解了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当事人张某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谢谢您,没想到案件这么快就解决了,耽误您休息了!”。
当事人张某因被告王某拖欠其工资款于来法院立案,工作人员为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将案件及时转至相关业务庭。在制作笔录时,当事人张某告知法官,被告王某现在在家,准备最近外出。此时已是中午11时20分,考虑到当事人中午应该在家,为防止当事人外出,承办人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放弃午休时间,在初步制定调解方案后即带着相关材料来到被告王某家。在向其说明来意后,被告王某告知承办法官是因为别人欠其钱才没有付给张某工资,承办法官便坐下来面对面开诚布公的和其谈话,耐心地给其讲明农民工血汗钱的来之不易,告知其别人欠其的钱不能作为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理由,对其深入浅出地说服教育,最后王某表示同意给付张某工资,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至此,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在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里圆满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