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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向干警发送“十条禁令短信”警钟常鸣

  发布时间:2010-03-18 15:47:07


        为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日前,夏邑县法院将省高院“十条禁令”编发成短信向全体干警发送,时刻提醒着大家严格自律,严守“十条禁令”,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该短信涵盖了省高院“十条禁令”全部内容,由办公室制作后统一向干警发送。同时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必须持之以恒,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严格遵守执行好“十条禁令”,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要负起责任,带好队伍,在干警之间相互提醒,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另外,为确保“十条禁令”落到实处,该院还在本院大厅电子显示屏上不间断滚动“十条禁令”规定及相关处理规定;将“十条禁令”规定通过法院网站、公开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加社会各界群众对“十条禁令”内容知晓率,扩大社会影响;设置举报箱,再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了“十条禁令”规定行为,一经查证属实,严格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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