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追讨工资难,原因之一就在于我国目前的法律援助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切实的为农民工打开一条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由于农民工文化水平和经济水平普遍都很低,所以很难靠自己的力量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程序来维护其合法权益,这使得一些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有机可乘。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与打击违法拖欠工资的单位,商丘市梁园区采取五条措施,给与农民工特别的优惠。
一、在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受理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诉讼费应作出减、缓、免的决定。
二、受理案件后尽量缩短审理时间,多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
三、在判决时,将农民工诉讼的误工费,请律师费,旅差费,证人出庭费用等直接损失列入赔偿范围。
四、加大普法律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法律意识。
五、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农民工可持与欠款单位签订并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在欠款到期后,直接申请法院强制从工程款中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