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关键环节,是司法公正的程序保障。今年以来,在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的同时,虞城县人民法院利民法庭把落实最高法院《法官行为规范》当做一项重要任务,从规范庭审行为入手,从细节开始,保持法庭的庄严,确保案件质量,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与好评。
一、严格执行法律,确保程序公正。在审判工作中,严格遵循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遵守法庭规则,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保持法庭的庄严和法定程序的到位,让严谨的程序增强当事人的公正感,可信任感。
二、规范庭审细节,确保实体公正。庭审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而举行,是一个严肃的过程,只有做到严肃细致才能达到庭审的目的。在庭审中,针对每一案件,从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开始,到当事人最后陈述,确保在诉辩、举证、质证、调解等整个审理过程中,对事实有一个客观、公正地反映,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案件实体上的公正。
三、注重司法礼仪,确保形象公正。法官在庭审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法官制服,并保持整洁;不准将制服与便装混穿;审判人员必须在开庭时间按时出庭,不缺席、迟到和早退,不无故推迟开庭时间;在与当事人交流时,法官要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法律言语,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带有倾向性的的言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