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调解工作中,睢县人民法院坚持创新,不断探索和完善调解的艺术和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2006年以来,该院受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511件,已办结509件,其中调解(和解、撤诉)412件,调撤率达81%,所结案件无一信访、上诉,均实现了案结事了。
一是亲情感化。针对相当一部分涉民工工资案件当事人之间原有一定的乡情、友情甚至亲情的特点,运用我国老百姓普遍重情义、讲感情的实际,有针对性地阐述乡邻、朋友之间重诚信的重要性,引导双方各让一步而换来乡情、友情的恢复和巩固。
二是换位思考。对于那些被告存在拖延等拒付心理、不愿接受调解的案件,积极引导打工方和用工方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提倡互谅互让,促使案件通过调解得到妥善解决。
三是冷却处理。对于个别矛盾比较尖锐、当事人情绪比较激烈的案件,法官在接到当事人的诉状后,先暂时将案件放一放,尔后分别找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的劝解,稳定双方的情绪,在谈话劝解中找准问题的突破口,努力予以调解解决。
四是多方配合。对本地民工和“包工头”之间的拖欠工资款纠纷,由法官主动邀请双方当事人亲属、乡村干部及当地德高望重的长者,共同参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及时利用良好的氛围促进案件的调解。
五是就地办理。深入纠纷现场或当事人家中就地调解,促使双方各自认清责任,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和平解决。
六是案例对照。对于那些不了解法律知识、惯用自己的思维意识去判定案件结果、难以做通工作的“包工头”,找出法院近年办结的相类似的典型案例,引导其权衡法院可能作出的裁决结果,促使其自愿选择调解了却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