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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院四项措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3-23 16:46:16


        为进一步树立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和谐稳定,民权法院四项措施充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加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走进学校、社区宣传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安全救助常识,指导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制观念, 增强未成年人及家长的维权意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二、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加强诉讼引导,实行案件跟踪管理,坚持快立、快审、快执。

        三、加强公、检、法、司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对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强化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罪犯的合法权益。

        四、落实司法求助制度,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家庭生活确有困难,依法进行减、缓、免交诉讼费,对特殊困难户采取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减少当事人诉累,方便困难当事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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