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为推动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9】4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全国法院第二次执行工作会议召开前的准备工作,3月24日,省法院执行工作调研组组长曹松志等一行3人在商丘中院执行局局长初学明等陪同下到睢县法院调研执行工作。
在睢县法院三楼会议室,省法院调研组领导首先听取了睢县法院院长王养庆所作的执行工作情况汇报,随后和该院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局、法警队及有关业务部门干警围绕基层法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43号文件中的好的经验与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有关建议、当前尚需省法院统一规范的执行工作等三个问题进行了热烈的座谈研讨。与会人员经讨论认为,一应进一步抓好执行干警的政治思想、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廉政意识,突出增强执行人员攻坚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依法文明执行的能力;二应适当倾斜,逐步增强执行力量。按不少于法院干警编制总数15%的比例,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公正清廉、作风过硬的审判人员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去,切实配齐配强执行队伍;三应进一步加大法院内各部门对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力度,落实执行人员的人身保险、出差保障和生活福利,调动工作积极性;四应进一步加大执行装备建设力度,逐步增加交通、通讯工具,配备先进的设备、器材,以适应执行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五应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真正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法院主办解决执行难的新格局。
省法院调研组组长曹松志对睢县法院近年来的执行工作和法院党组为克服执行难所作的努力予以充分肯定。他要求,当前基层法院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好最高法院43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有关制度的完善落实工作,切实推动执行工作不断上新台阶。一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依靠党的领导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争取党委对执行工作的支持,我们在执行中要坚持法院重大执行事项、重大工作部署向党委、人大报告制度,及时汇报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办案经费、车辆、通讯、办公自动化设备等方面的支持,并借助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的政治优势,协调好各种关系,排除执行阻力和干扰,为执行工作营造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二要积极贯彻“和解”优先原则。“和解”执行有利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有许多看似执结不了的案件,通过法院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到了解决;三要严格贯彻司法关注民生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对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四要加强判后答疑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执行人员不仅仅要掌握执行的内容,就事论事,而且还要知道当事人产生纠纷的原因,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掌握案情,在此基础上进行判后答疑,让当事人明白输官司的原因,不仅能消除当事人对审判法官的抵触情绪,还能提高其自觉履行率;五要根据案件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执行方案供当事人选择。不同案件具有不同的执行方案,同一个案件也可以有不同的执行方案。执行人员在提出执行方案时,首先要摸清案件当事人的心态,引导当事人选择执行人员决定实施的执行方案,执行人员提出的其他方案作为备选供当事人参考;六要进一步推动执行威慑机制有效运行,加大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七要进一步完善执行救助制度,缓解无执行条件积案的压力;八要进一步完善执行队伍建设及绩效考评制度,全面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执行权公正、高效、廉洁的行使。
与会人员还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保险公司的执行以及到银行查询等问题作了充分的交流研讨,并向省法院提出了有关规范执行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