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2010年3月25日,在梁园区法院200余名干警的注视下,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将河南省委授予的“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牌匾,庄严的挂在梁院区法院的办公楼前。“省级文明单位”,是对梁园区法院过去工作的肯定,对今后工作的鼓励,也标志着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的全面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征程。
近几年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通过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全面推进法院审判工作为主线, 着力能动司法,抓超前预测,主动服务,掌握工作主动权;着力第一要务,抓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力法院文化建设,抓学习,增强自觉,健全制度,改进学风,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着力硬任务,抓争先创优,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着力提升素质,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能力,细化司法标准,强化司法管理监督;着力增强法官的群众情结,以深厚的感情、极大的耐心、严谨的作风,真正做到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中力争大作为,全面夯实基础。2009年年底被省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