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采取八项清欠措施,加大清欠力度,全力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
一、健全组织。院党组高度重视清欠工作,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各庭庭长为成员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使清欠工作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查清底数。为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做好清欠工作,在全院认真排查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基础上,能动司法,和建筑行政管理部门一起对建筑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具体情况进行彻底摸底,协助做出做出清欠时间安排,并告知拖欠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及时反馈信息,加强协调。建立了清欠农民工工资的周报制度,各庭、室、队每周五前上报清欠工作情况,便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进度、帮助指导和正确决策。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现代化的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劳动法》、《工资支付规定》、《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和《监察条例》,提高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解决工资纠纷的自觉性。
五、抓住重点,突出特点。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确立了以私营、民营企业为重点摸查对象,开展“拉网式”清欠工资工作。
六、积极协调,合力办案。及时向建设、工商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合力做好清欠工作,对违法行为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出重拳,施重典,有力地威慑了其他违法行为。
七、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查处。
八、重点击破。对辖区内的的重点案件、恶性案件,由法院牵头,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负责查处,为清欠工作“拔钉子”,铺路子,抓一点,攻其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