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为使干警及时了解立法精神,掌握条文规定及其适用,以便在该法施行后正确地运用到审判实践当中,民权县人民法院五项措施组织开展《侵权责任法》的学习培训工作。
一、学习要求。精心组织,严格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做到学习和工作两不误,认真做好学习笔记,通过培训学习使干警充分认识到实施《侵权责任法》的重要性,提高干警在审判实践中对《侵权责任法》的应用能力。
二、学习时间。自四月一日起,学习时间为两个月,分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各庭室分组学习的方式。集中学习为聘请老师集中授课,组织观看《侵权责任法》讲座视频;每周二、五下午为各庭室自行组织学习时间,庭室组织学习时每次不得少于三个小时;干警个人根据工作情况科学合理地自行安排个人自学时间。
三、学习考勤。学习期间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应由主管院长批准,销假后对漏学内容进行补学,无故不参加学习者视为缺勤,按院内考勤制度处理。
四、学习考核。学习培训结束后,院里适时对《侵权责任法》学习内容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考试不合格者,集中安排时间补课。
五、学习督导。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庭室组织学习情况和干警自学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并将督导和抽查情况及时汇报院党组,凡在学习过程中发现敷衍了事,走过场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