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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体会

  发布时间:2010-03-31 09:37:57


        省高院开展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以来,我们河堤法庭按照要求按时完成了案件审理任务和信息宣传任务,通过办理此类案件,有很深的体会,感觉到这次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具体体现,是让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到公平正义的实际行动。就我自身的体会,写以下感受。

        一、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是为社会付出了很多,得到的回报却很少,又往往是利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但是同时他们也是很善良、很容易得到满足的群体。虽然他们挣的都是辛苦的血汗钱,但是他们往往都能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适当的做出一些让步,他们的姿态比有钱的老板们还要高。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他们就给予法院很高的评价,当我们做成工作,把工资款交付给他们时,虽然钱数不多,但是他们都会表现出对法律的信仰,都会表现出对法院的感激和崇敬之情,所以,我感觉到这次开展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顺民意得民心,树立了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契合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

        二、这次集中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这项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一次性解决,就不再产生新的拖欠问题了,按照矛盾论的观点,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旧的矛盾消失,又出现了新的矛盾,旧的案件办结,又会出现新的案件,这次活动虽然结束了,但是我们对农民工的感情不能变,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将总结前段的工作经验,坚持在“集中活动中”的好的做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搞好此类案件的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三、对农民工的保护不仅是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还要保护农民工其他方面的合法权益,如:工伤问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问题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可以说解决工资问题是对农民工的最基本的保障,而这些问题则是对农民工全方位的关爱,因此,今后应加大力度,更加全面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2.3亿农民工享受到其应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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