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月”活动中,睢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多方联动为讨回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尽心尽力,目前,所立案的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得以执结,最短的在立案两小时结案,最长没有超过15天,结案率达到100%,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案件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一是领导重视,动员深入。在认真领会上级领导关于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精神后,该院专门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抽调出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成立专门的清欠农民工工资合议庭,集中精力办理涉及此类的案件,并规定凡是该类案件最长时间不能超过15天,对于超审限的个人和包案领导一并追究责任。
二是专人专管,领导包案。从立案环节着手,对于转送到清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由院领导亲自包案,定人、定案、定时间,定案结事了,所办理的该类案件,总体达到领导放心,群众满意。并要求将此类案件放在全院工作的首位,抓紧办理、办好。
三是便捷立案,简化程序。细化立案审查机制,一经发现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即转入立案绿色通道。即在分管院领导、庭长轮流现场把关、指导下,实行立案审查、诉讼费缓减免、诉讼保全审查、立案卷宗当天移交等一站式有效对接,确保当天答复起诉人,审判庭当天获得卷宗、掌握情况。
四是快速审理,及时结案。采用灵活的方式传唤当事人,第一时间开展诉前调解,减少对立,努力促成即时履行。诉前调解不成的,依法巡回调解、开庭审判,实行小案简易审,大案难案简化审,加强当庭调解,注重合力调解,争取就地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审理中一经发现有逃债、赖债的苗头,能协调的则立即协调,无法协调的立即借助社会等力量做好监督工作,并对符合保全条件的立即启动保全程序,为后序强制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五是限定时限,决不拖延。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院党组要求办案法官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审结决不拖延一小时,半要求所有审判一线的法官在正常审理案件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案,所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要求最长在半个月内审结。
六是集中力量,优先执行。实行执行线索优先调查、执行财产优先控制,增加集中突击执行的频率,增强执行信息透明度,提升权利人与执行法官的信息互动,对穷尽执行手段和措施被执行人仍无力履行的,则启动执行救助程序,保障弱势群体申请人尽快实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