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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法院以“阳光透明”促司法委托公正

  发布时间:2010-04-05 22:10:37


        我院为认真落实“十条禁令”关于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违规为案件当事人推荐、指定资产评估、拍卖机构的规定,充分发挥司法技术工作的辅助保障作用,本着“独立、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严格审查、阳光操作、随机选择等措施,积极探索司法技术工作新机制,确保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案件的公开公正,维护了司法公正与效率。2009年以来,共办理对外委托鉴定案件366件,做到了案件正确率100%、结案率100%,没有一起因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引发信访。

        在司法技术工作中,梁园区法院积极探索提高案件质量,让当事人满意的新举措,相继制定和完善了“五统一、一告知”制度,(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审查、统一委托、统一归档制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鉴定风险),并制作廉政监督卡,随卷由当事人及受委托机构进行监督。凡进入诉讼程序,需要进行鉴定的法医类、文检类、医疗纠纷、建筑工程、资产评估、拍卖、审计等案件,一律由司法技术科统一审查、对外委托鉴定,确保了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工作的统一性、独立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该院制定了随机选取对外委托机构新制度,购置了摇号机、摄像机、照像机等专用设备,对每起委托案件选取机构过程记录在案,存档保留备查。对重点案件选取委托机构时,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上级法院、新闻媒体等部门人员到场监督,确保阳光透明,司法委托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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