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认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化解社会矛盾,虞城县人民法院利民人民法庭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不断创新为民服务措施,远学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近学全国综治先进郑勋,全面彰显阳光司法,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强化巡回审判,落实司法公开。法庭以强化巡回审判为契机,严格落实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和全面公开的基本原则,切实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履行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责任,在实践中,充分保障当事人在审判、调解、执行等各个环节所应享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避免因“暗箱操作”而引起当事人的不满。
二、加强纪律约束,规范司法行为。法庭工作人员身处审判最前线,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案件审判质量的高低、社会效果的好坏与法官的业务素养高低和职业道德好坏紧密关联。法庭把做好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从语言、行为、服务、着装、出勤、庭审等细小环节抓起,从细微处彰显阳光司法,树立严肃执法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三、学习先进典型,强化司法为民。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核心内容,是法院审判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法庭始终以司法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和归属,坚持以人为本,把调解好每一起案件作为为民服务的平台,认真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的先进事迹,同时学习身边的全国综治先进郑勋同志的调解经验,与辖区基层组织及人民调解机构积极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