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标准化警队”后,面对成绩不骄傲,自加压力求发展,为确保司法警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良好的警备保障,紧密联系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着力加强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是抓警务装备,增强安全观念。按照标准化警队的要求,在法院办案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优先为法警装备车辆、戒具及防暴、安检器材等设施,加强维护保养,正确操作使用,在处置各项勤务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是抓业务训练,提高处警能力。始终把业务训练作为提升法警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科学施策,重点施训,全面提高。以提升职能、技能、智能“三能合一”的综合能力为目标,重点抓好体能、擒拿、防暴器材的使用及防攻击和心理素质的训练,不断提高司法警务保障能力。
三是抓制度落实,规范警务活动。先后建立和完善警务保障等相关制度,并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等,分别制定值庭、押解、安检、处置突发事件等行为准则,要求法警必须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行,确保各类警务活动有序进行。
四是抓服务意识,力求最佳效果。立足岗位,不断增强为“三项重点工作”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处置重大、紧急、疑难案件或事件中,优先保障,重点部署,快速反映,果断处置,实现警务保障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