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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官阮传超被省综治委授予全省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0-04-12 15:14:02


        3月26日,河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共青团河南省委联合下发豫综治青【2010】5号文件,授予睢县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阮传超“全省法院系统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这是睢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在连续三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的同时获得的又一殊荣。

        省综治委认为,近年来,睢县法院少年法庭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线,通过加强机构建设,提高办案质量,改革庭审方式,创新帮教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了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的稳步提高;睢县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阮传超等法官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的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牢记宗旨,不辱使命,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和保护意识,不畏艰险,迎难而上,开拓进取,依法妥善审理了一大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案件,及时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并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积极推行社会调查制度、圆桌审判方式、“政法、社会两条龙”工作机制及庭审程序规范化和量刑规范化工作,创新了审判理念,丰富了审判内涵,提高了审判质量,积累了审判经验,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挽救了失足少年,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树立了人民法院的新形象,展示了人民法官的新风采。为弘扬正气,促进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睢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阮传超等25名同志为全省法院系统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省综治委希望阮传超等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以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再创辉煌。同时,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省法院、团省委号召全省法院和广大少年审判法官向阮传超等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情系群众,爱岗敬业,勇于奉献,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构建和谐中原、实现中原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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