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工作信息

永城市法院“五进乡村”维护新农村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0-04-12 15:14:57


        针对乡村群众法律知识相对匮乏、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权益急需法律保护的现状,永城市人民法院切实采取措施“送法下乡”,维护新农村和谐稳定。

        一是巡回审判进乡村。对涉及老弱病残、春耕秋收等特殊人群、特殊时节的涉农案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把法庭设在田间地头和百姓家中,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以案教育了其他群众,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法官包村进乡村。80余名具有审判资格的干警与村委会结成对子,担任它们的法律咨询员,及时解答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三是法律培训进乡村。每季度分别把全区各乡镇村两委成员集合起来集体培训一次,培训重点是涉及“三农”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提高村委会依法行政的能力及依法治村的水平。

        四是法制课堂进乡村。选派经验丰富、熟悉青少年工作的刑事法官担任乡村学校的法制辅导员,采取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易为学生接受的方式,以发生在同龄人身上的案例教育他们,引起他们的共鸣,切实增强乡村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五是普法宣传进乡村。利用农村赶大集、人员集中的时机,由各业务庭室轮流在集市上开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活动,满足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迫切需求,有效降低和减少民间纠纷,促进农村和谐与稳定。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