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的法院文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梁园区人民法院从三个方面抓起,在基础层面、中间层面、核心层面全面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核心价值观,努力打造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人民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官群体目标及人民法官思想意识。
一、提升法院文化品位,彰显和谐主题。一是要有很高的文化品位,要彰显法律的超功利性。和谐法院文化建设要像涵养元气一样,用心专一,虚静深养;二是要有高远的文化价值精神的统领;三是要有实实在在的成体系的建设,在法官文化建设中,把公正、廉洁、为民等文化样态凝结为一,形成元气丰沛的文化存在。
二、丰富法院文化渠道,营造和谐氛围。一是注目于思想道德品质的陶冶和塑造,使之符合人民法官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二是应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成为法官的价值目标和行为的衡量标准,使之入脑、入心,并渗透到其情感、需求之中,形成良好的心灵品质,并化天性为德性,化知识为智慧,化情感为情操,化良知为良行。三是要求和谐法院文化真正形成催人向上、求真、务实、公正、为民的良好氛围,使法官为了人民法院的价值目标自觉地去履职责。四是要树立品牌意识和先进意识,着力打造,造成影响,形成特色,并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整个法院文化的品位。
三、增强法院文化服务功能,培养高素质人民法官。一是要求法官要成为法院文化的主要创造者和实践者,法官的能力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法院文化的质量,某种程度上也反映着法院文化的水平,为民的意识。二是把法院文化的发展与法官素质的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创造出高质量的法院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