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调整工作思路并结合“三心”工作法,将一起涉及两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抚养费纠纷案顺利执结,受到当地党委、政府、村委和广大围观群众的拍手称赞。
白红梅与张俊双离婚纠纷一案,睢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4月22日判决准予二人离婚,两人婚后所生育的一子一女由张俊双抚养,白红梅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6423.36元。判决生效后因白红梅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俊双于2010年3月15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睢县法院执行局接到该案后,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白红梅已再婚,并随丈夫一起外出务工,家中只有一把“铁”将军守门;申请人张俊双母亲已去世,父亲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为解决家庭生活问题,张俊双长年在外打工,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跟着80多岁的爷爷在家,生活过得异常艰辛。但因被执行人白红梅已随丈夫外出打工,具体地址不详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使该案执行工作一时陷入了“死胡同”。
执行法官将此案列为关乎民生重点案件,多次到申请人张俊双家中看望,帮助两个孩子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难题,看到两个懂事的孩子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同时还要照顾不能自理的爷爷生活,心里很不是滋味,决定调整执行思路,从被执行人在家的近亲属入手重新制定执行预案。执行法官遂赶到被执行人娘家找到了被执行人白红梅的父亲白某,白某在得知执行法官的来意后,抵触情绪很大,说自己年事已高,儿女的事自己无力过问,嫁出去的姑娘泼出的水,女儿已另立家庭,要找还是找其本人。虽说刚见到白某就吃了闭门羹,但执行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找到白某所在村委的村干部,共同到白某家中给其做工作,为其讲法律、讲政策,讲不及时履行生效判决将给其女儿带来的后果,讲其未成年的外孙、外孙女现在的困苦生活,经过近4个小时入情入理的倾心交谈,最终白某被执行法官不言放弃、一心为当事人考虑的真诚所感动,由最初的抗拒转变为配合,说自己也想让两个未成年的外孙生活过的好一些,并表示尽自己最大努力替女儿履行孩子的抚养费。在执行法官转变执行思路诚心关爱、耐心说导、细心感化下,4月12日,申请人张俊双和被执行人白红梅之父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被执行人白红梅之父拉着两个外孙的手亲切地问寒问暖,从而使这起因被执行人不在家看似执行“无路”的案件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而柳暗花明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