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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院四项措施强化对合议庭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0-04-13 15:13:01


        民权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合议庭的监督管理,规范完善合议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合议庭成员共同阅卷制度。要求审判长组织合议庭成员逐一阅卷,合议庭成员必须各自写出审判日志,掌握基本案情和争议焦点,共同拟定案件审理方案。

        二是规范合议庭决议的审阅、法律文书送批制度。对合议庭评议形成的决定,由主审人将合议庭成员共同签字署名的案件审理报告、合议庭评议笔录等案件材料送庭长和主管院长审阅,主管院长审阅同意审理报告、合议庭决议意见后签发有关法律文书。

        三是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能。大力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指导作用。院、庭长通过担任审判长或承办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到庭听审、抽查阅卷等,加强对合议庭的指导和监督,院里每月对包括院、庭长在内的全部法官办结案件情况进行通报。

        四是完善合议庭成员工作考评机制。在年终法官绩效考评中,对每个案件的质量考评具体量化审判长、承办人和其他合议庭成员工作的考核分值,对每名合议庭成员履责情况进行考评,作为法官评先选优、提拔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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