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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心系百姓开展巡回审判服务春耕

  发布时间:2010-04-14 10:23:35


        4月12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来到黄冢乡徐庄村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这是该院心系百姓强化巡回审判服务保春耕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该院拓展司法为民内涵,大力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活动,截止目前,该院的“巡回法庭”已先后走访辖区乡村30多个,巡回审理涉农案件21件,执结8件,执结标的额达9万余元,有力地保证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该院将司法为民的精神落实于巡回审判的各个环节。一是立案、审理工作突出一个“快”字,一般案件均能做到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并尽量当天开庭审理,当天结案。二是巡回审理案件受理范围体现出一个“广”字。法庭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及时调整受案范围,使巡回审理的案件不仅包括常见的赡养、抚养案件,涉及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案件,以及一些矛盾有可能激化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纠纷也纳入其中。三是巡回审理中注重调解,充分体现一个“和”字。巡回法官带着“心中装着群众”的工作态度投入办案和服务中,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将择期开庭制度纳入巡回审判机制中,允许当事人协商确定开庭时间。同时,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各法庭设立立案接待电话、法律服务热线,设置便民联系信箱,发放便民诉讼联系卡,派专人定期到巡回审判点收案、审判等方式,接受预约立案、电话立案,开展定期巡回审判;对当事人确有困难不便到巡回审判点参加诉讼,派专人上门立案和开庭审理。

        以案释法,助推农村社会和谐发展。针对农村中大量存在的赡养纠纷、相邻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案件,该院将此类具有代表性案件设在村委会或当事人家门口审理、调解,组织村民旁听,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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