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案件当事人的监督,梁园区人民法院紧扣“查、督、帮、研、馈”五个环节,建立案件回访长效机制取得实效。
一是以“查”为先。要对回访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切忌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力争充分、全面地掌握相关情况和问题及各个关节点,做到查清情况、查明原由、查出症结。这是回访工作的第一要务。
二是以“督”为本。要真正摒弃“老好人”、“和稀泥”的私念,增强真督实查、舍我其谁的胆量,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一督到底,直至问题解决、工作落实。这是案件回访工作的生命力所在,是案件回访工作的根本。
三是以“帮”为上。学会换位思考,凡事多替当事人着想,真心实意、千方百计地从促进工作落实的角度主动协调处理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尽最大努力解决。这是做好案件回访工作的重要手段。
四是以“研”为重。要将研究活动贯穿回访工作的全过程,注意对回访活动中所掌握的信息进行研究,发现潜在问题;注意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推进落实的措施和建议;注意对决策落实的实践活动进行研究,服务和协助领导的决策与再决策。这是放大回访工作成果的重点。
五是以“馈”为要。要把落实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文字材料,用适当的形式予以及时准确、全面客观、深入细致的反馈,让领导掌握第一手资料,促进问题全面彻底解决。这是案件回访工作的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