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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绩效考评工作会议在商丘中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0-05-06 10:39:18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5月6日上午,商丘全市法院绩效考评工作会议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省法院绩效考评工作会议精神,通报讲评了全市法院2009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情况。商丘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海萍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入贯彻省(市)政法委、省法院关于在全省(市)法院开展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两级法院绩效考评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商丘中院党组全体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政治部主任以及商丘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商丘中院副院长李新建主持。

        宋海萍指出,省法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下发后,全市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坚决贯彻上级决策,切实领会领导意图,从推进法院整体工作出发,积极探索符合商丘法院实际的考评机制,并通过绩效考评工作的扎实开展,推进了两级法院全面工作的均衡发展,收到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但是,全市法院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绩效考核工作机构不够健全、绩效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结果不够规范,考核成果的实际运用不高等问题在两级法院还较为突出,有待于我们认真思考,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

        宋海萍强调,贯彻落实好省法院的指示精神,认真搞好绩效考评,全面推进两级法院工作必须切实加强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绩效考评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法官绩效考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项既能解决问题、又能推进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客观、公正、科学的法官评价体系,形成引导法官公正高效司法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法院内部规范化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二是进一步增强接受党委政法委对绩效考评工作领导的主动性。要始终坚持党委政法委对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把党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坚强后盾,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克服困难、推动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高绩效考评工作的科学性。绩效考核是管理手段、管理平台。两级法院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对原有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使考评指标、考评程序、考评方法和结果运用更加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符合法官职业规律、符合司法体制改革规律。

        四是进一步注重对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法官的绩效考核工作,对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发挥出了规范、引导和综合管理的作用。两级法院要将考评结果作为立功受奖、评先选优、岗位目标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实行优胜劣汰,以此调动法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全方位增强司法能力。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健全机构、理顺职能,统筹规划、加强配合,强化监督、跟踪指导,落实责任、严格追求。要在全市法院普遍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监督不到位、考评结果有违公正的责任单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考评工作健康开展。

        六是进一步加强各项绩效考评工作。要加强中院自身的考核,完善中院法官绩效考核办法、中院政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中院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将所有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到绩效考核中去。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绩效考核工作,做到领导重视、考核规范、打分有据,做到内容、标准、程序、结果内部公开透明,力争使考核工作更科学、更合理、更公正。各基层法院要加强自身的绩效考核工作,重点加强法官绩效考核工作,要健全考评机构,制定有效方案,对法官和综合部门人员实行全面考评,并对考评结果的运用进行落实,以考评促管理,以考评促队伍建设,以此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要全方位加强社情民意工作,务必在社情民意工作方面有新突破、有新提升。要坚决贯彻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路线,一切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全体法院干警都应将自己的精力彻底地全部地转移到为人民服务上来,要从门卫环节、立案大厅环节、审判环节、执行环节、判前释法、判后释法、判后答疑等多环节、多角度着手,开展微笑服务、温馨服务。要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的社情民意调查活动,要走入社区、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对法院、对法官的意见和建议;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代表、教师学生等检查指导法院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强加审判和执行工作,强力推进法官队伍建设,为促进商丘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商丘中院副院长崔海林通报了全市法院2009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情况,对2010年度全市法院绩效考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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