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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迅速启动“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0-05-14 17:26:13


        5月14日,睢县人民法院组织中层以上领导30余人在六楼视频会议室集中收听收看了全省法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会后,睢县法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院长王养庆代表党组作出七点部署,迅速启动全院的“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以业务口为单位,由分管副院长负责在下周一前组织干警进行集中学习,重点学习好省法院院长张立勇、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在“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警,并通过座谈讨论就本部门活动开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是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领导组,下设由业务组、信息宣传组和办公室,将活动作为近期的天字号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法院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做好汇报,争取支持。由活动办公室将全省法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动员会精神形成书面报告,并制定我院活动实施方案,在5月18日前向县委、人大、政府及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作好汇报,争取县委对活动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以及县委政法委对活动的具体关心与指导。

        四是做好排查,摸清底数。以业务部门为单位,对于目前尚未结案的涉及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进行再排查,于5月17日上午12时前报院活动办公室,由活动办公室统一建立台账,进行动态跟踪监管。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成立由分管宣传信息工作副院长任组长的活动宣传工作领导组,在本院内部刊物《法院工作月报》上开辟专栏,并开办信息专刊,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联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涉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案件的宣传报道工作,提高人们维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意识,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六是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活动领导组和办公室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活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干警年度评优评先及提拔任用的一个重要依据。

        七是在办理涉及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案件中严格贯彻全面保护、优先保护、特别保护和延伸保护“四个保护”原则,结合正在深入推进的巡回审判、人民陪审团试点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扎扎实实推进专项活动,切实保障好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睢县法院院长王养庆要求,全院各分管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要站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以今天学习贯彻全省法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会议精神为契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全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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