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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两级法院灵活执行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

  发布时间:2009-05-06 10:37:27


        针对金融危机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商丘两级法院急涉案企业所急,想为涉案企业所想,采取多项措施,灵活执行,帮助涉案企业积极应对危机,重获发展机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运用执行担保,对企业暂缓执行。对由于金融危机造成出口受限,企业产品暂时不能销售造成经营困难的被执行人,法院经与申请人协商,由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执行担保后暂缓执行,给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充分的发展空间。

        二是加强执行和解,使企业重获发展机会。在全市法院开展“执行和解年”活动,增强执行干警的执行和解意识,对进入执行程序涉及困难企业的案件,始终把调解作为办案“首选”,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分批履行债务,使企业获得重新发展的机会。

        三是用活执行措施,给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对于确属必须立即执行的案件,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充分利用以资抵债、债权变股权、厂房设备反租等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保障企业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如商丘中院立案执行的朱红振等9人与河南省福裕毛纺织品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为给被执行人保留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把查封的厂房设备等生产资料,租赁给第三人继续生产,用租赁费用偿还债务,既执结了案件,又保证了企业继续生产。

        四是加大执行力度,为企业发展营造环境。对赖账户加大执行力度,充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并通过采取公告执行、媒体曝光、公开处理抗拒执行行为等,发挥教育、威慑作用,增强社会自觉履行债务的意识,为企业发展营造诚信安全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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