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的多起针对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恶性案件,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全市法院下发通知,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立案工作中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是开辟儿童妇女维权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及时把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保护纳入司法程序。在各法院立案庭设立“儿童妇女立案专用窗口”,对涉及儿童妇女维权要求立案的,采取优先审查、优先审批、优先转办的三优先原则,做到即收即立,立后即转。
二是对路途较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服务,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方便。
三是依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于那些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儿童妇女,依法加大减、缓、免诉讼费用力度,及时提供法律保护。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案件,当事人要求采取诉前调解、诉前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的,依法及时立案。
四是加大儿童妇女维权的宣传力度。他们把涉及儿童妇女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印成小册子,深入社区、学校、企业、乡村免费向当事人发放,鼓励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增强公众保护儿童妇女权益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