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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麻雀儿尾巴长 惹娘生气又烧房

  发布时间:2010-05-25 16:02:23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俗话说“小麻雀尾巴长,娶了媳妇不要娘”,但一位张某比 “小麻雀”还要厉害,惹娘生气后,又先后两次放火烧了娘的房子。4月26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对张某作出一审判决,以放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

        张某三岁时,其父母离异,张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2009年张某母亲结识一男子并产生感情,并打算结婚。当兵回来的张某知道此事后,再三阻扰母亲再次成家。为此两人发生纠纷,其母亲一气之下搬回娘家住。在多次打电话让回家遭拒绝的情况下,张某产生放火烧其母亲住房的念头。

        2009年11月28日,在商丘市某公司家属院其母亲住处,被告人张某以打火机点燃被子的方式放火;2009年12月1日23时,被告人张某再次到其母亲住处,撬开防盗门进入卧室,用点燃的香烟扔在被子上,造成卧室内的家电、家具及衣服烧毁,危及了周围群众的安全。

        今年1月21日,被告人张某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案发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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