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自觉遵循审判工作的内在规律,以审判管理制度创新为突破口,促进三项重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研究制定了诉讼退费暂行办法。当事人只需凭裁判文书和有效证件,即可在立案窗口直接领取应退的诉讼款,其他一切退费手续由承办法官完成,最大限度的方便了群众。1至5月份共退费15.6万元,当事人对退费管理办法表示满意。
二是建立了困难当事人食宿制度。针对路程远、年龄大、生活贫困的当事人,如因法院案件审理不能自行解决食宿的,由承办该案的法官提出申请,院行政管理科统一安排当事人食宿。1至5月份,9个审判业务庭共安排当事人食宿31人次,人民群众对法院亲民、爱民、便民的做法赞不绝口。
三是制定了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为了使刑事被害人和执行特困申请人及时得到救助,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暖,该院制定了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对救助对象、数额,审批程序作了明确规定。1至5月份共发放救助基金24万余元,使22名刑事被害人和17名执行特困申请人得到了救助。
四是严格遵守开庭时间。制定了开庭规程,明确规定当法庭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以传票的形式发生开庭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开庭时间,增加当事人诉累。无正当理由随意变更开庭时间的,直接追究审判长的相应责任。如因重大活动与开庭发生冲突时,必须在开庭前12小时通知所有诉讼参与人。
五是增加人民陪审团参与陪审的数量。制定了人民陪审团陪审暂行办法,为了最大限度的推行“阳光审判”,明确规定每个业务庭每年必须选择5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由10至15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库成员参加陪审,合议庭必须充分考虑陪审团对案件的评判意见,充分体现司法民主。
六是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意见》,制定了试行量刑规范化工作细则,积极在刑事审判中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充分彰显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到罚当其罪,不枉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