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影响群众满意度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党组在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结症的基础上,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讲、树、促”活动,采取十项措施,改进法院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成立群众满意度工作办公室。坚持管案与管人相结合,管事与管物相结合的方法,对审判、执行、廉政和干警八小时以外管理等实行全员、全时、全方位的监督,落实月通报、季讲评制度,提高每位干警做好群众满意度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将群众满意度工作纳入法官绩效考评,设置相应的分值,既要考评到单位,又要考评到每位干警,凡因违反规定,降低群众满意度者,单位和个人年度不得评先、晋级、晋职。
三是聘请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重点企业负责人作为法院群众满意度监督员,大胆赋权,加强对干警司法活动的外部监督,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通过监督员降低群众不满意在社会上的扩散。
四是加强内部监督,实行审限预警、事前监督和案后评查环环相扣的监督方法,有效避免超审限、立错案、违规保全、裁判不公等现象的发生。
五是建立当事人信息网和案件回访制度,案件审(执)结后半个月内,由业务庭庭长对双方当事人电话或实地回访,倾听意见,改进工作和作风。
六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深入农村、社区、田间地头巡回办案,在偏远农村让老百姓立案不出门,打官司不出村;认真做好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初信初访、带案下访、风险提示、审判公开、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诉讼调解和司法救助工作,用便民、利民的具体行动,体现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和温情司法。
七是对委托、评估、拍卖的案件实行案件分流,做到立案、委托、评估、拍卖、程序和结果的“六公开”,防止权力集中,暗箱操作,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
八是加强干警业务能力建设,落实每周业务学习日制度,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专家辅导、疑案研讨、以案说法、选送法官充电等形式,提高干警的适用法律、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培养学习型和复合型法官人才。
九是落实廉政保证金制度,实行热点岗位交流,加强对重点人员和要害部门的监督,防止灯下黑。充分发挥干警家属“廉内助”的作用,构建家庭“安全港”,时刻筑牢廉政建设思想道德防线。
十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大力宣传法院公正司法、亲民爱民、服务群众的好经验、好做法,让全社会了解法院,理解法官,支持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