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把预防、教育、感化、挽救青少年犯罪作为促进社会和谐,关爱青少年成长进步的基础工程来抓。采取五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效地教育、感化、挽救青少年犯罪,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先后2次被省法院和团省委评为“青少年”维权岗。
一是成立少年刑事审判庭。专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把审判经验丰富,善做教育感化工作的女法官充实到少年刑事审判庭,方便与少年犯的沟通、了解与感化。
二是设立阳光学校。开展圆桌审判,用亲情般的感化,融洽的氛围使少年犯感受到法律温暖和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有利少年犯认罪服法。
三是成立关工委。由退休后的老院长、老庭长任关工委主任、副主任,组织退休法官到辖区的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每年上一次法制教育课,开一次模拟法庭,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建立法院、学校、社区、家长“四位一体”预防青年少犯罪机制。对判处缓刑、管制的青少年犯每季度进行回访,了解少年犯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有利于少年犯的改造自新。
五是关心少年犯的成长进步。对主观恶性小、罪行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少年犯,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能判缓刑的判处缓刑,确保在校少年犯能重返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