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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召开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0-05-27 10:55:10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5月27日上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商丘两级法院“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有关情况。《河南法制报》、《东方今报》、《大河报》、《青年导报》、《商丘日报》、《京九晚报》、《商丘电视台》、《商丘人民广布电台》等有关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会上,商丘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海萍向与会新闻媒体记者通报了商丘两级法院专项活动开展有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新闻发布会由商丘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海林主持。

        全省法院“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商丘两级法院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逐案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帐,坚持特案特办、提高审执效率,通过开辟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立案绿色通道,设立“妇女儿童立案专用窗口”,对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优先审查、优先审批、优先转办,切实做到即收、即立、即转、即办。对路途较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对符合缓、减、免诉讼费用条件的,积极办理相关手续,最大限度地提供方便。截至目前,全市排查的146起案件,已审、执结17件,以实际行动保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同时,商丘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开展审判延伸,通过各种形式,扩大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社会效果。先后开展了刑事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活动,挑选政治思想坚定,关爱青少年成长进步的优秀法官,到学校任兼职副校长,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法律指导,建立法院与校园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开展了“百名法官进校园活动”,通过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宣传等形式,对校园安全秩序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开展了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专项调研,对发现的问题,法院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目前全市法院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53条;开展了与妇联、共青团、关工委、学校、幼儿园等组织、单位的协作共建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各界资源,形成维权合力,提高儿童妇女合法权益保护成效;开展了模拟法庭活动,针对典型案例犯罪分子的犯罪特点和心理特征,组织中小学生开模拟法庭,提高中小学生辨别犯罪分子的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部分基层法院还设立了法官工作室,针对部分学校周边环境复杂,综合整治工作薄弱的实际情况,在中小学校设立法官安全工作室,派出驻地人民法庭法官轮流值班,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环境的综合整治,优化校园环境,确保中小学生身体健康不受侵害。

        在谈到今后的工作时,宋海萍指出,全市法院将坚决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多措并举,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法院职能,结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做好维稳工作。

        二是按照省高院的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保护、优先保护、特别保护和延伸保护“四个保护”的原则,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开展巡回审判、注重典型案件的审理、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扎扎实实推进专项活动开展,切实保障好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三是在督查上严格细致,中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各基层法院开展活动的监督检查,凡工作不细、措施不力、办事拖沓的单位,首先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对活动开展不力、不实、不到位,报送材料和信息不及时、不认真的单位一律通报批评。

        四是紧紧抓住一些重大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主动与宣传、新闻部门交流沟通,活动中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都要邀请报社和电视台、电台记者到场,及时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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