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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审结一起八旬老翁强奸猥亵邻家女童案

  发布时间:2010-05-28 16:08:52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以水果等为诱饵多次把邻家女孩诱骗到自己家中,天真无邪女童多次遭到奸淫、猥亵。5月27日,睢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八旬老汉强奸、猥亵女童案,对被告人恒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夏天以来,被告人恒某(男,86岁)以给钱、水果为诱饵多次把被害人小凤(不满10周岁)诱骗到自己家中,对小凤实施奸淫。2009年底,其在奸淫被害人时因被孙子发现而案发。

        睢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恒某多次将不满10周岁的幼女诱骗到自己家中,对其实施奸淫和猥亵,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恒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表现明显,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三款、第六十九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此案的发生与判决再次给那些整天忙于工作、生活疏于关心女童健康成长的青年父母提出警示,一定要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职责,尽量不要让未成年女孩和孤独男性尤其那些独处一室的单身男性长时间呆在一起,即使是邻家老翁也不可掉以轻心,否则,一旦女童受到侵害,虽然侵害人受到了法律严惩,但对女童的身心健康及自己的家庭幸福将是长久难以抿去的恨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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