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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盗窃还拒捕 从重处罚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0-05-28 17:39:40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大货车在公路上高速行驶,不小心车上的货物就会“不翼而飞”,这一现象严重危害了公路运输的安全。5月26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抢劫案,以抢劫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潘红华、王动六年、五年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20日凌晨,被告人王动伙同潘红华等人,驾驶改装的机动三轮车,在某国道路上扒车行盗,先后从过往的货车上盗窃汇源果汁一件、洗衣机一台,价值1300余元。被巡逻公安发现后,潘红华、王动等人用事先准备的砖头袭击公安人员,造成巡逻车辆挡风玻璃被砸烂的后果。盗窃团伙虽然拒捕,最终仍被公安机关抓获。庭审中,潘某、王某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在盗窃过程中,抗拒公安机关的抓捕,犯罪性质由盗窃化为抢劫。为有效遏制飞车盗窃这一犯罪行为,依据刑法规定,对潘某等人给予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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